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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當前位置:人才政策

              漳州高新區高層次人才評價認定和支持辦法(試行)

              發布時間:2022-03-02      字體大?。篬]

              為深入學習貫徹習近平總書記關于新時代人才工作的新理念新戰略新舉措,建立符合漳州高新區經濟社會發展要求的人才評價認定和支持體系,根據《福建省高層次人才認定和支持辦法(試行)》(閩委人才〔20204號)、《漳州市高層次人才分類評價認定和支持辦法(試行)》(漳委人才〔202114號)等文件精神,結合實際,制定本辦法。

              一、高層次人才認定

              (一)適用對象

              1.本辦法適用于在漳州高新區就業創業的全職引進人才、現有人才,不受國籍、戶籍限制。人才認定名額不設上限。引進人才(在高新區就業或創業時間不超過1年,且來區前在區外學習或工作連續3年以上的人才)、現有人才(除引進人才外,其他已在高新區就業創業的人才)均可申請認定為漳州高新區高層次人才。公務員及參照公務員法管理的工作人員不列入認定范圍。

              2.省級高層次人才(特級、A類、B類、C類)、市級高層次人才(D類、E類)自然納入漳州高新區高層次人才進行管理,不再進行重復認定。區級高層次人才接續市級高層次人才之后順接進行F類人才認定。

              3.本辦法所稱的漳州高新區高層次人才是指具有較強的創業創新能力,學術技術、經營管理水平達到我區領先及以上水平,能夠引領和帶動我區某一領域科技進步、產業升級、文化繁榮、社會發展和管理服務水平提升,個人(含曾創辦企業)信用記錄良好,在高新區工作或來高新區創業發展,符合《漳州高新區高層次人才認定條件》(見附件1,以下簡稱《認定條件》)規定標準之一的人才。

              4.實行認期制管理,認期為6年。認期自認定單位發文確認之日起計算。認期內,高層次人才取得新業績滿足更高層次人才對應條件的,可隨時申請晉級;晉級后,認期重新計算。認期滿后,若要繼續享受高層次人才待遇和支持,須重新認定。已認定的區級高層次人才在宣傳和介紹時,須注明認定年度,認期滿后不得在評審、評估、評獎中繼續使用。

              (二)分類評價認定

              突出以“用”為導向,整合集成資格認定制、自主評價制等多種人才評價方式,完善人才評價體系,加快建立以創新價值、能力、貢獻為導向的人才評價體系。評定工作的基本原則有以下兩種類型:

              1.資格認定制。對人才已獲得的榮譽、稱號、專業技術(技能)資格及社會(行業)公認度等指標,按照程序直接確定為漳州高新區F類高層次人才。區人才辦自2023年起負責按不同年度制定《漳州高新區高層次人才認定條件》(見附件1),并適時發布、動態調整。

              2.自主評價制。每年確定10家人才自主評價重點企業(項目),每家企業(項目)每年經集體研究推薦1-2名骨干人才。各有關部門根據工作要求組織推薦人選,區人才辦會同相關部門將分類組織區內外專家、學者和行業主管部門相關業務負責人組成評審委員會,根據人才的能力、業績和社會貢獻度(見附件2),對申報人選進行評審、實地考察后,按有關程序對人選進行分類評價認定,確定F類高層次人才10名。入選人才納入漳州高新區高層次人才管理,享受相關待遇。

              (三)認定標準的編制和發布

              1.《認定條件》主要根據我區主導產業,包含集成電路、人工智能、智能裝備制造、生物醫藥與醫學工程、新能源、新材料、文旅康養、數字創意等產業發展對人才的需求進行編制,突出以適應高層次經營管理人才、專業技術人才、農村實用人才和高技能人才為主體的創新型產業人才隊伍建設需要,涵蓋我區經濟、教育、科技、文化、社工、新聞、藝術、體育、衛生、金融、農業、林業、水利等領域。

              2.《認定條件》的編制工作由區人才辦牽頭,區人才工作領導小組相關成員單位配合。經過深入調查研究,廣泛征求行業協會、用人單位、專家學者、人才代表等社會各界意見,以及評估論證等程序,由區人才工作領導小組發布實施?!墩J定條件》將根據當年度省市級高層次人才認定條件和我區經濟社會發展實際需要等情況作適當調整,由區人才辦實行動態發布。

              (四)認定程序

              人才認定常年受理。首次申報時應提交最新、符合高層次人才對應標準條件的材料進行申報;申報時已獲得高層次人才對應業績、榮譽、獎項而隱瞞未報的,不得再依此申報晉級獎勵、榮譽獎勵,并視情況予以相應處理。

              1.申報。申報人登錄漳州高新區人力資源服務網(http://gxhr.hxrc.com/)的高層次人才申報管理系統,注冊后在線填寫《漳州高新區高層次人才認定申請表》(見附件4)。申報人打印表格并簽名,由用人單位就材料完整性、合法性、真實性等出具意見并加蓋公章后,連同申報材料一同掃描上傳至系統(用原件彩色掃描或拍攝電子照片后制作成PDF上傳)。同時,申報人須將申報材料原件送區人才辦進行真實性核對。申報材料及符合認定條件的相關佐證材料(見附件5)。

              2.審核與確認。申報結束后,由區人才辦在規定時間內完成對申報對象材料初審工作。對不符合條件的,應退回補件并填寫初審意見。區人才辦牽頭對照《認定條件》,同科經、社管、科技、財政、稅務等相關部門進行集中復審(即與申報人對應的認定條件有關的部門),同時對申報人征信情況進行核查。未通過的,將結果反饋給申請人所在單位。對于無法確定的特殊情形,由區人才辦組織專家評審或實地考察,形成擬認定人員初步名單。

              3.審定及公示。區人才工作領導小組對擬認定的人員名單進行審定,確定擬認定人員名單。區人才辦將擬認定人員名單進行公示,公示期為5個工作日。外籍人才、境外人才的公示按有關規定辦理。

              4.發文。經公示無異議或異議不成立的人選,由區人才辦印發認定文件,并通知申報人及所在單位,享受我區相關人才政策待遇。

              二、服務與管理

              (一)經認定的區級F類高層次人才,在認期內可享受《漳州高新區高層次人才主要支持政策》(見附件3)所規定的政策待遇。不把是否認定為漳州高新區高層次人才作為承擔科研項目、獲得科技獎勵、評審職稱、聘用崗位、確定薪酬待遇等方面的限制性條件。

              (二)加強對區級F類高層次人才的評估考核。在發文確認3年后,由區人才辦牽頭有關部門進行中期評估(評估辦法根據市級評估辦法另行制定)。評估情況作為后續支持的重要依據。評估重點為人才在崗情況、作用發揮情況、業績貢獻等,以及用人單位發展情況、對我區經濟社會發展貢獻等方面內容。

              (三)區級F類高層次人才在申報時須嚴格按照《漳州市高層次人才申報工作誠信體系管理暫行辦法》(漳委人才〔20186)有關要求報送真實有效的申報材料,并簽署《高層次人才申報誠信承諾書》;用人單位須認真做好申報材料和相關證明材料的審核工作,經審核無誤后填寫《申報材料真實性保證書》。凡申報人員未簽署《誠信承諾書》或用人單位未填寫《申報材料真實性保證書》的申報材料,審核單位一律不予受理。

              (四)各有關單位和用人單位要切實做好高層次人才服務工作,強化人才服務建設,保障工作經費,提高服務水平;積極構建人才服務網絡體系,做好對高層次人才的政治引領和政治吸納,暢通各類人才建言獻策渠道,充分發揮新型智庫作用。

              三、組織實施

              (一)漳州高新區高層次人才認定及支持工作由區人才工作領導小組統一領導、整體規劃;區人才辦負責牽頭協調,抓好落實;各鎮(辦)、區直有關部門具體執行、兌現政策。

              (二)《漳州高新區高層次人才主要支持政策》實行“統一公布、分頭落實”機制。由區人才工作領導小組根據人才需求,匯總相關政策舉措,并適時發布、動態調整。由有關責任單位具體負責政策兌現。有關責任單位在兌現政策的同時,要立足本單位職責主動靠前服務,為各類人才提供業務咨詢和幫助指導。

              (三)區級高層次人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取消其資格及享受的有關待遇,按有關規定追回或收回已撥付的支持資金,6年內不再受理其認定申請。

              一是以提供虛假材料或學術、業績上弄虛作假等方式騙取人才資格、財政資金的;

              二是認期內受嚴重警告及以上黨紀處分、記大過以上政務處分或刑事處罰的;

              三是違反有關規定出國(境)滯留不歸的;

              四是認期內違背誠信承諾、弄虛作假,被列入失信人員的;

              五是對在項目申請、評審、檢查、執行、評估、驗收等過程中弄虛作假或發生截留、挪用、擠占專項經費等違反財經紀律行為的。

              六是經區人才工作領導小組審議研究其他須取消資格的情形。

              四、其他

              (一)符合條件的現有人才須自文件印發之日起一年內完成首次申報確認工作,逾期則不再受理。

              (二)文件所涉及的獎勵、補助條款與我區有關政策產生重疊的,按照“就高、從優、不重復”的原則執行,所需資金除有明確規定外,由區人才發展專項資金列支。

              (三)本規定自發布之日起實施,有效期由區人才辦負責解釋,并適時評估實施效果,動態調整優化。

              附件1:漳州高新區高層次人才認定申請表.doc

              附件2:漳州高新區高層次人才認定條件.doc

              附件3:漳州高新區高層次人才申報材料及符合認定條件的相關佐證材料.doc

              附件4:漳州高新區高層次人才主要支持政策.doc

              附件5:漳州高新區高層次人才綜合評價指標體系積分表.doc

              漳州高新區黨工委

              漳州高新區管委會

              2022218

              本文來源:萬才聚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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